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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开展“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”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9-07-10 09:39:38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[打印]     [关闭]

国土资源所(分局)、机关各科室:

经研究,现将《开展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的实施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 

○○九年七月十日

 

 

抄送:扬州市国土资源局、乡镇人民政府、市信访局。

 

关于开展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的实施意见

 

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[2009]39号《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》通知要求,以及省国土资源厅、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市政府邮政发[2009]48号《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(市)活动的实施意见》、邮政发[2009]49号《关于对涉土信访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的工作意见》以及邮政发[2009]50号《关于建立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的文件精神,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,严守耕地红线,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,建立和谐的国土资源信访新秩序,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,现就开展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《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》精神,严格执法,集中力量查处和纠正一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案件,维护土地管理秩序,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环境,认真接待和处理国土资源信访问题,努力压降信访总量,建立和谐的信访秩序,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通过开展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,切实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,全面清理排查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,摸清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情况,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,严格执法,坚决制止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,以开展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工作为重点,着力排查各类国土资源信访矛盾,着力预防、减少新的信访矛盾和问题的发生,保证我市国土资源信访总量明显下降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此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。

第一阶段为宣传排查阶段(2009717月30)。

要多渠道的开展、多形式的组织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,营造开展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的舆论氛围,按照工作计划要求,努力做好本辖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查工作,清查结果于730日前上报;信访矛盾调处化解以及信访源的排查情况,国土资源所、分局应在每月的信访汇报会上交流上报汇总。

第二阶段为纠正处理阶段(2009818月31)。

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到位;对清查出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,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;符合补办要求的,应在8月底前上报补办材料,做到材料到位、资金到位,进入补办程序。局将组织督查组,对查处纠正工作进行检查。

第三阶段为整改完善阶段(2009919月30)。

针对清查出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,要举一反三,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,明确执法重点,明确建设用地跟踪督查的措施,以明确责任为重点,进行认真整改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本系统的查处和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,并对一些重大疑难的信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,对压案不查、瞒案不报、查处不力、整改不落实的,要从严处理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认识,确保领导到位。国土资源所、分局要从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要在市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,高度重视,认真部署,建立相关的工作机构,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。

(二)统筹兼顾,协同配合行动。国土资源所、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要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和部署,统筹兼顾,积极开展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。对于在本次活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要及时地向当地党委、政府汇报,特别是涉及到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,要主动提出建议,积极争取当地党委、政府的支持,共同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,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,研究解决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的关键问题,解决好国土资源信访的突出矛盾。

(三)突出重点,严格责任追究。对排查出的问题,要结合本意见的目标任务,突出重点,一是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要进行严肃查处,对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;二是对有些地方限期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,要暂停该地区的土地征收审批以及用地项目的立项审批。

(四)健全制度,建立长效机制。通过强化执法、稳定信访活动的开展,要认真总结土地管理的经验,针对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,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,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,要限期建立;对制度不落实、管理不到位的,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;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制度,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,促进依法行政。重点建立和完善的:一是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监管制度。对项目批后监管要明确责任人,建设用地公示栏要明确责任人,严防少批多占违法行为的发生;二是对于建设用地项目,国土资源所、分局要密切关注,凡是符合办理手续条件的,要主动服务于企业,尽快申报审批用地手续,严防未批先占行为的出现;三是要密切关注本辖区内的建设用地状况,对涉及到土地征收有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,要及时排查、及时化解,力争做到小事不出乡、大事不出县,确保本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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