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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名称 |
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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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类型 |
行政确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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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 |
自愿申请、材料齐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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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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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收费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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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 |
苏价房[1999]134号、苏财综[1999]8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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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商品房分割登记收费标准:1、每幢楼土地登记费110.00元由开发商交纳;2、购房者按所购房屋的实际用途交纳土地登记费:商住用房每本90.00元;住宅用房每本18.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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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期限 |
商品房分割登记办理期限:2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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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期限 |
商品房分割登记办理期限:20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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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 |
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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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科室 |
地籍管理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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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 |
高邮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窗口(文游中路158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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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主体 |
高邮市国土资源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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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主体性质 |
受委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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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机关 |
高邮市人民政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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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0514-846615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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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 |
0514-846399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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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 |
商品房分割登记项目应具有:①、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;②、申请人身份证明,包括《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》、《土地登记委托书》等;③、原宗地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;④、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》复印件;⑤、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》复印件;⑥、公安机关出具的建筑物正式公安编号、门牌证明;⑦、经房产部门确认的该幢楼房总建筑面积和每单元的建筑面积。 |